| 海洋药物。大力推进肿瘤、心血管疾病、免疫缺陷、病毒(病菌)感染、神经退行性疾病等重大疾病和罕见病的原创海洋药物研发。加强海洋中药经典名方挖掘,支持建设标准物质库、质控标准体系和信息数据平台,加快研制现代海洋中药。对符合要求的海洋创新药物,指导加快推动上市。加大创新药物研发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对海洋药物研发的支持力度。
海洋保健食品。服务抗氧化、改善记忆、缓解体力疲劳等健康保健需求,支持利用现代生物技术推进海洋食品工业升级,大力开发海洋新食品原料、保健食品新原料,研制有助于抗氧化、有助于增强免疫力、缓解体力疲劳等保健功能以及新功能保健食品。 海洋生物材料。重点支持研发创伤修复材料、药用制剂辅料、生物纳米材料等新型海洋生物材料。加快壳聚糖、海藻多糖、胶原蛋白等原料资源的深度利用,鼓励开发新型海洋医用辅料、生物分离材料和环保材料等。鼓励海洋原料资源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应用。 海洋生物制造产品。重点开发高性能诊断检验试剂、先进植介入、组织工程等海洋生物材料相关医疗器械。研制基于海洋生物活性物质为核心成分的特殊用途日化用品。建设海洋特色酶资源库,开发一批工业用、食品用、医药用、实验用等酶类及酶制剂。 (八)促进产业集聚发展。鼓励各地因地制宜,发挥资源和技术优势,打造各具特色的产业集聚区。支持山东以青岛为核心打造国际知名的“蓝色药库”创新研发和蓝色健康产业发展聚集区。支持上海建设海洋医药创新转化基地。支持浙江宁波打造海洋生物资源高值化利用产业集群。支持福建厦门加快深海生物遗传资源开发,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深海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。鼓励南方沿海地区加快热带海洋生物资源开发。鼓励国家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向海拓展。 (九)深化产业开放合作。鼓励优势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、生产基地,建立国际营销渠道,牵头或参与制定相关国际标准,加快融入全球海洋药物和功能制品市场。鼓励研发机构与国际一流海洋药物科研机构、跨国企业等联合建立实验室、技术转移转化平台,提升国际化研发能力。 五、加快拓展市场应用 (十)推动产品应用。支持符合条件的海洋药物、医疗器械等纳入医保商保采购目录,加大集采支持力度。对应用潜力大的海洋生物原料新资源,支持加快安全性评价,推动纳入新食品原料,推动保健食品新功能及其产品开发。支持优势企业取得国际市场准入资格,促进优势产品的国际注册和境外营销。 (十一)加强市场服务。优化产业联盟运行机制,开展海洋药物和功能制品标志性技术和产品宣传发布工作。支持优质产品创建“国潮品牌”,培育消费新潮流。依托海洋经济高端合作平台,支持企业加强品牌推介。完善行业标准体系建设,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。加强科普教育,提高公众对海洋药物和功能制品技术和产品的认知接受度。 六、加强政策措施保障 (十二)加强协调联动。强化部门合作,统筹谋划产业发展方向及重点,合力推进意见实施。加强央地联动,系统谋划布局地方海洋药物和功能制品产业发展。 (十三)加大资金投入。加强中央资金引导,鼓励地方加大财政支持,加快“蓝色药库”建设。推动生物医药龙头企业积极布局海洋药物和功能制品产业。加强中试与临床试验关键期精准服务,形成符合产业特点的股权、债权、保险组合机制,培育中长期投资者和耐心资本。 (十四)加强人才培养。加强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培育,锻造海洋药物和功能制品高水平研发团队。支持高校加强相关学科建设,鼓励校企合作,培养壮大创新型、复合型、技能型人才队伍。支持行业高端智库建设。 (十五)开展运行监测。完善产业统计核算体系,加强跟踪监测,适时发布动态评估报告,积极引导行业发展预期。
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2026年5月1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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